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
1. 犯罪主体不同 :
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,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。
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,通常指持有他人财物的已满16周岁,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。
2. 犯罪对象不同 :
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所有、管理、持有的公私财物,这些财物在被害人的控制之下。
侵占罪的对象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、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,这些财物已在行为人控制之下。
3. 犯罪手段不同 :
盗窃罪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。
侵占罪既可以表现为秘密的行为,也可以是公开或半公开的行为。
4. 犯罪故意的内容和时间不同 :
盗窃罪的行为人在没有占有公私财物之前就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。
侵占罪的行为人在持有公私财物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。
5. 法律后果不同 :
盗窃罪即使窃取后主动退还,也已构成犯罪,主动退赃行为只能作为量刑情节考虑。
侵占罪要求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才构成犯罪。
6. 侵犯的客体不同 :
盗窃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。
侵占罪侵犯的是本单位的财产所有权。
以上区别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相关规定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些信息以发布时间为准,最新的法律变动可能会影响具体的法律适用。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盗窃罪需要满足哪些具体条件?
盗窃罪和侵占罪在量刑上有何差异?
盗窃罪一般会判处几年?